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003号提案 切实解决校园体育场地对外开放安全隐患的建议
编辑日期:2016/12/20  作者:芜湖县政协    阅读次数: 次  [ 关 闭 ]

案  由:实解决校园体育场地对外开放安全隐患的建议

提案者:鲍春红、陈尚前、张桂平;民革芜湖县支部

内  容:为提高全民思想素质和身体素质,充分发挥学校体育场地、设施等功能,近年来,我县的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实行了对外开放,为周边居民锻炼提供了良好的场地,推动了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,但同时也给中小学校园带来了一些安全隐患。这几年的校园体育场地开放,尽管没有出现大的安全事故和纠纷,但管理和资金等压力都比较大的。一是进入校园的人员会比较复杂,难以甄别,难免会有少数不怀好意者借机进学校搞破坏或从事其他不法活动,增加学校管理困难。二是前来锻炼的市民如果因自身的疾病隐患发生意外,责任难以分清。三是入校锻炼居民的车辆停在校园门口,造成校园周边行车难、停车难的问题;四是进校园锻炼的人员复杂,学校的多媒体设施和实验室器材等财产存在安全隐患。五是学校体育场开放后,体育设施的损坏率明显提高,维修或更换费用给学校带来了资金压力。
    为此,提出如下具体建议:
    1、制定《芜湖县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管理制度》规范入校居民的行为,有专人负责,学校安排值班老师和保安并做好进出学校登记工作。凡进校园锻炼人员必须服从管理,否则将取消该居民进校锻炼资格。
    2、规定凡是到学校锻炼的人员最好徒步前行,不得驾驶私家车,以减轻校园周边的交通压力,保障校园周边学生交通安全。
    3、进入学校进行体育锻炼的居民,必须由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健康证明,并由相关部门(文体局或社区)进行审核,核发入校健康证,入校登记时及时出示,否则不得进入,避免有突发疾病隐患的人员出现意外事故。
    4、为了给我们的孩子一个安全舒适的体育环境,自觉维护好校园教学秩序,保护体育设施和场地的安全,在孩子上课和学生户外阳光活动期间,严禁居民入校进行体育锻炼。
    教育部、公安部等10部门曾联合颁布的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》就明确规定无关人员禁止入校。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大应有的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,尽快实行校园体育场地准入审核制度,在居民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情况下,让全民健身事业做得更好!